警廣臺南分臺 節目豐富多元 歡迎大家一起收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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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臺南市青農聯誼會 黃妧榛組長
🎉【玉井綵燈趣音樂市集】🎉
12月20日下午3點臺南市玉井區運動公園將變身為一個充滿藝術、音樂和美食的奇幻市集!快來一起點亮臺南的夜晚,體驗不一樣的綵燈魅力!
特色活動搶先看 🌟
✨ 望明社區的空靈鼓,讓你感受震撼的音樂震動;
✨ 玉井國小的舞獅表演,展現活力四射的傳統文化;
結合餐車及小農/在地社區美食市集,從鹹到甜,應有盡有!
艾倫泡泡達人互動遊戲,親子友善,讓孩子們在歡樂中玩個痛快!
街頭藝人王丁乙的剪紙藝術,以及林肯魔幻藝術的大鐵環與鐵架特技,給你不一樣的視覺享受!
最後,別錯過 快樂家族薩克斯風樂團的浪漫表演,為市集帶來動聽的旋律!
新亮點!由玉井公所精心設計的 玉井特色水果-小妖精尋寶樂,讓你在活動中化身小探險家!💫
帶著親朋好友一同參加,解開水果小妖精的謎題,尋找市集中的驚喜寶藏!這不僅是一次尋寶之旅,更是一場充滿樂趣的親子活動,還有神秘小禮物等你來拿!🍎
巷仔Niau燈光造型也將為活動增添夢幻色彩,成為你的打卡新地標!
這不僅是一次市集活動,更是一場視覺、聽覺、味覺三重享受的文化饗宴!快來加入我們,一起點亮夜晚,沉浸在玉井的文化與藝術之中!🎉
時間:12月20日下午3點開始 地點:臺南市玉井區運動公園
☆訪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約用人員 林秀霙
Q1:為什麼要做新生兒聽力篩檢?
A1:聽力是寶寶學習說話、理解世界的第一步!在臺灣,每1000個新生兒中,就有3到4位寶寶有不同程度的聽力損失。聽力異常越早發現、越早介入,孩子的語言和學習發展就越接近一般小朋友。所以,這個檢查不是多此一舉,而是幫寶寶「搶先一步守護未來」。
Q2:什麼時候應該做聽力篩檢?
A2:依照醫學建議,新生兒聽力篩檢應該在出生後24到60小時內完成。我們鼓勵婦產科醫院診所在寶寶出院前就完成檢查。若第一次篩檢未通過,醫院會安排第二次複檢。家長只要依照醫師指示完成追蹤,就能安心了解寶寶狀況。
Q3:篩檢過程會不會痛?要用什麼儀器?
A3:完全不用擔心!這是一項安全、快速又無痛的檢查。篩檢使用的儀器叫做「自動聽性腦幹反應(AABR)」,會幫寶寶雙耳戴上小耳罩、貼幾個感應貼片,透過聲音刺激測量腦部反應,大約10到20分鐘就能完成,寶寶在睡覺中就能做完,完全不會不舒服。
Q4:怎麼知道寶寶有沒有通過?
A4:檢查後,醫院會把結果寫在寶寶的「兒童健康手冊」裡,家長可以查看「新生兒篩檢紀錄表」那一頁。
如果結果是「通過」,代表目前聽力狀況正常;如果是「未通過」,醫療院所會協助轉介到確診醫院做進一步確診檢查。
Q5:寶寶通過篩檢,是不是就萬事OK了?
A5:通過篩檢表示「目前聽力正常」,但不代表未來不會出問題。像是感冒、中耳炎、病毒感染或外傷,都可能在之後影響聽力。所以家長還是要持續觀察寶寶反應,可以參考兒童健康手冊裡的「嬰幼兒聽力簡易居家行為量表」,例如:用力關門孩子有驚嚇反應、餵奶時,會因突發的聲音而停止吸奶、對環境中聲音(門鈴聲、狗叫聲、電視聲)表現出興趣、叫名字會不會轉頭、有沒有模仿聲音、會不會對音樂有反應等等。
Q6:那如果寶寶聽力篩檢沒通過,該怎麼辦?
A6:千萬別拖!請家長儘快帶寶寶去做確診性聽力檢查。這個檢查建議在出生3個月內完成。越早檢查越容易成功,因為寶寶長大後比較難入睡,檢查會更花時間。早一步確定結果,就能早一步給孩子最合適的協助。
Q7:有些爸媽說「孩子平常反應很正常啊,應該聽得到吧?」這樣還需要確診嗎?
A7:這句話常常聽到,但真的要提醒爸爸媽媽,有些孩子「聽得到」聲音,但不代表「聽得清楚」。例如輕度聽損的孩子可能聽到聲音卻聽不清楚語音細節,如果不早點發現,等到2、3歲才發現說話慢、發音不清楚,就錯過了黃金治療期。所以只要篩檢沒通過,一定要去確診!
Q8:確診如果真的發現有聽損,該怎麼辦?
A8:請爸媽不要慌!現在的醫療資源非常完善。若醫師診斷有聽力損失,會安排追蹤、語言治療或助聽器配戴。研究顯示,只要在6個月內介入治療,孩子的語言和學習表現幾乎能跟一般孩子一樣。早發現、早治療,孩子未來一樣能開口說出「爸爸媽媽我愛你」。
Q9:篩檢需要自己付費嗎?
A9:不用喔!政府早已幫您準備好補助。自101年起,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運用菸品健康福利捐,
全額補助本國籍新生兒出生3個月內新生兒進行聽力篩檢,家長完全不用額外支出。
每一個孩子都值得「聽見」。新生兒聽力篩檢只要花一點點時間,卻能換來孩子一輩子的幸福。請爸爸媽媽一定要讓寶寶在出生後儘早完成篩檢,若沒通過也不要害怕,積極追蹤、勇敢面對,就是對孩子最深的愛。讓我們一起守護寶寶的第一聲「聽見」,讓愛不留遺憾~
☆訪麻豆監理站 單中書股長
Q1: 近期將舉辦南部地區大客車駕駛徵才活動,請說明徵才活動的資訊?
為推動「公路公共運輸營業大客車駕駛擴大徵才就業獎勵方案」,並持續協助客運業者招募人才,高雄市區監理所將於12月13日(週六)下午1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於新光三越左營店彩虹市集1樓戶外廣場擴大辦理嘉義、臺南、高雄、屏東及臺東等南部地區大客車駕駛擴大徵才就業獎勵方案招募活動,現場有公路客運、市區客運及遊覽車業者,提供411個駕駛職缺,成功錄取之駕駛連續僱用滿3個月,最高可領補助14萬466元,獎勵制度相當優渥,歡迎有興趣加入大客車駕駛行列的民眾,把握機會至活動現場了解及面試。
Q2:公路局對於大客車駕駛有多項就業補助,請問這些補助內容是?
依據交通部公路局「公路公共運輸營業大客車駕駛擴大徵才就業獎勵方案補助作業要點」
(補助對象: 公路客運、市區客運及遊覽車業者)
(補助資格:要在112年2月17日至3月16日未擔任大客車駕駛之民眾,應徵錄取且任職滿3個月。)
(補助的區間:114年3月1日~115年2月28日,請有意願申請的民眾留意。
(補助內容:享有3種補助津貼可領取,包括駕駛訓練費、訓練期間生活津貼,及穩定就業獎勵金。
(一) 駕駛訓練費補助:參加小客車升大客車訓練最高1萬4,500元、大貨車升大客車訓練最高1萬3,500元、參加乙類營業大客車駕駛人專訓最高2萬7,365元、甲類營業大客車駕駛人專訓最高5萬923元。
(二) 訓練期間生活津貼補助:開、結訓日之一於114年3月1日~115年2月28日者,補助生活津貼每日953元。(按實際參加駕駛訓練期間,補助日數上限為:小型車逕升大客車以56日為上限,大客車駕駛訓練以35日為上限,乙類營業大客車駕駛人專業訓練16日為上限,甲類營業大客車駕駛人專業訓練31日為上限)
(三) 穩定就業獎勵金補助:就職滿3個月可申請穩定就業獎勵金1萬5,000元,每再滿1個月,補助5,000元,每人最多補助6萬元。
Q3: 在哪裡可以找到徵才活動的訊息呢?
想要了解相關大客車駕駛徵才活動的訊息,可以上高雄市區監理所官網首頁找到「114年南區大客車駕駛徵才活動」之專區,以及關注監理所FB臉書訊息,歡迎有興趣的民眾上網查詢,也歡迎大家12/13下午1點半至5點半在彩虹市集戶外廣場,親臨現場參與大客車駕駛徵才活動喔!
☆訪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 洪維玟警員
在#MeToo運動風潮後,政府著手「性平三法修正案」,並於112年7月三讀通過,自113年3月8日全面施行。
一、什麼是「性騷擾」?
許多人在談話時,喜歡故做親密,以手搭對方肩膀、拍打背部或拉拉小手,只要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即使加害人辯稱碰觸被害人僅是表達關心,但只要讓對方感覺到被冒犯、不舒服,而不當影響對方正常生活之進行,就有可能構成性騷擾。
性騷擾最重要的因素,主要是被害人的感覺與意願,因此同樣一種行為發生在不同人的身上,其結果也會有所不同。
在具體個案發生時,性騷擾的認定,應就個案審酌事件發生之背景、環境、當事人之關係、行為人之言詞、行為及相對人之認知等具體事實為之。
二、性騷擾的定義
依據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之規定:
本法所稱性騷擾,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 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二) 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自己或他人獲得、喪失或減損其學習、工作、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第2項對「權勢性騷擾」定義:
指對於因教育、訓練、醫療、公務、業務、求職或其他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照護、指導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騷擾。
三、性騷擾的樣態有哪些?
性騷擾包括違反他人意願且不受歡迎的言語、肢體、視覺騷擾、利用科技設備等方式進行的性意味言行或性要求、展示或傳閱色情圖片(檔)或騷擾文字;羞辱、貶抑、敵意或騷擾的言詞或態度。具體樣態包括羞辱、跟蹤、 偷窺、曝露身體隱私、傳送猥褻內容等行為。
性別騷擾也算是性騷擾的態樣之一,係指帶有性別歧視或偏見的言論,特別侮辱、貶抑或敵視特定性別、性別氣質的言詞或態度,例如「男人婆」和「娘娘腔」等,類似這種言論或態度,如果讓對方覺得不舒服、被冒犯,也算是一種性騷擾。
四、肢體上的騷擾,如何分辨是性騷擾,還是強制猥褻?
性騷擾防治法25條:
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利用第二條第二項之權勢或機會而犯之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刑法224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備註:猥褻行為在法律上指性交以外,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主觀上行為人有滿足性慾意圖,並侵害他人性自主權的行為;不限肢體接觸,包含強迫親吻、撫摸私密處
五、113/3/8性騷三法修法通過,法律修法旨在強化對性騷擾的防治,並保障受害者的權益。
(一)性平三法之適用關係
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及性騷擾防治法等合稱「性平三法」。
各法之適用關係如下:
一. 性別平等教育法之適用對象:事件之一方為學校校長、教師、職員、工友或 學生,他方為學生。
二. 性別平等工作法之適用對象:
原則:
1.受僱者於執行職務時遭受性騷擾
2.雇主對受僱者或求職者性騷擾
例外
1.非執行職務,但適用性工法:
(1)受僱者於非工作時間,遭受所屬事業單位之同一人,為持續性性騷擾。
(2)受僱者於非工作時間,遭受不同事業單位,具共同作業或業務往來關係 之同一人,為持續性性騷擾。
(3)受僱者於非工作時間,遭受最高負責人或僱用人為性騷擾。
三. 性騷擾防治法之適用對象:
1.非屬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性別平等工作法之性騷擾 事件者。
2.特殊受僱者於執行職務時,被不特定人於公共場所或 公眾得出入場所為性騷擾。
實例舉例:
1、 A遭同事B性騷擾,皆係於下班時間或假日,適用性騷擾防治法。
2、 A遭同事B性騷擾,上班有,下班也有,適用性工法。
3、 A於百貨公司上班,於執行職務遭民眾,適用性騷擾防治法。
性騷擾防治法調查單位,若行為人無所屬政府機關(構)、部隊、學校,就是由事件發生警察機關調查。
適用法律不一應,調查及後續程序就不一樣。
性騷擾三法的適用情境和法律保護範圍存在差異:
性別平等教育法適用於校園事件
性別工作平等法適用於職場或求職場合
性騷擾防治法適用於一般社會情境
(二)新舊法比較,提出幾個與民眾權益較有關係的修正
1、權勢性騷擾加重處罰
性騷擾防治法:經申訴調查成立者,裁處罰鍰額度
一般性騷擾(權勢性騷擾以外之性騷擾):1-10萬
(1)、性騷擾申訴權勢性騷擾(如醫師病患、乩身與信眾):6-60萬
Ex:權勢性騷擾:如醫師病患、乩身與信眾、教練與學員
(2)、性騷擾告訴強制觸摸: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萬以下罰金;利用權勢機會,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3)、性工法:最高負責人由主管機關調查,經認定處1-100萬
2、性騷擾申訴時效延長
以前是1年,現在是:
1. 一般性騷擾:知悉事件發生後 2 年內提出申訴,但自性騷擾事件發生之日起逾 5 年者,不得提出。(舉例:何謂發生之日起逾 5 年)
2. 權勢性騷擾:知悉事件發生後 3 年內提出申訴,但自性騷擾事件發生之日起逾 7 年者,不得提出。
3. 未成年被害人:成年後 3 年內提出申訴,但使用一般性騷擾或權勢性騷擾之申 訴期限有更長者,從其規定。
性工法再加1
4-被申訴人為最高負責人或僱用人,申訴人得於離職日起1年內申訴。但自該行為終了時起,逾十年者,不予受理。
性騷擾防治法14-5項
申訴不予受理的情形,有以下情形之一時,主管機關應補不予受理:
1. 逾期提出申訴。
2. 申訴不合法定程序,經通知限期補正,逾期未補正。
3. 同一性騷擾事件,撤回申訴或視為徹為申訴後再行申訴。
3、性騷擾防治法-行為人配合調查,訂有罰則
第 17 條
政府機關(構)、部隊、學校、警察機關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進行調查時,行為人及受邀協助調查之人或單位應予配合,並提供相關資料,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行為人違反第十七條規定,無正當理由規避、妨礙、拒絕調查或拒絕提供資料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4、性騷擾防治法-性騷擾事件之調解
性騷擾18
權勢性騷擾以外之性騷擾事件,任一方當事人得以書面或言詞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調解。政府機關(構)、部隊、學校及警察機關於性騷擾事件調查程序中,獲知任一方當事人有調解意願時,應協助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調解。
性騷擾21
性騷擾申訴案件於作成調查結果之決定前經調解成立,調解書上載有當事人同意撤回申訴、告訴、自訴或起訴意旨,於法院核定後,其已提起之申訴、刑事告訴或自訴均視為撤回;其已提起之民事訴訟視為訴訟終結,原告並得於送達法院核定調解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向法院聲請退還已繳裁判費三分之二。
5、性別平等教育法-明文規定禁止「師生戀」,以避免違反專業倫理
性平法第三條第三項第四款
校長或教職員工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專業倫理行為:指校長或教職員工與未成年學生發展親密關係,或利用不對等之權勢關係,於執行教學、指導、訓練、評鑑、管理、輔導學生或提供學生工作機會時,在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人際互動上,發展有違專業倫理之關係。
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第八條第一項、第二項
1、校長或教職員工與未成年學生,在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人際互動上,不得發展以性行為或情感為基礎等有違專業倫理之關係。
2、校長或教職員工於執行教學、指導、訓練、評鑑、管理、輔導學生或提供學生工作機會而有地位、知識、年齡、體力、身分、族群、或資源之不對等權勢關係時,與成年學生在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人際互動上,不得發展以性行為或情感為基礎等有違專業倫理之關係。
性平法第 26 條
性平法校園性別事件經學校或主管機關調查屬實後,應依相關法律或法規規定自行或將行為人移送其他權責機關,予以申誡、記過、解聘、停聘、不續聘、免職、終止契約關係、終止運用關係或其他適當之懲處。
六、性騷擾與他法並行
各種情況可能都涉及性騷擾太多,也常與其他法並行
言語性騷擾-性騷擾申訴
肢體性騷擾-性騷擾申訴及告訴
不當追求:除性騷擾外,也涉及跟蹤騷擾告訴
偷拍他人裙底:除性騷擾外,也涉及刑法妨害性隱私、妨害秘密
偷窺他人如廁:除性騷擾外,也涉及社維法
當發生性騷擾事件時我們可以怎麼做?
特別提出:遭偷拍如廁或裙底時,當下可以怎麼做較好?
1.如廁時查看隔板下方及上方
2.蒐證
3.吆喝友人路人幫忙攔阻
4.立即報警
若事後報案:
對案件:需要花費更多時日追查,不易追查
對當事人:經過多日查獲後,影像可能早已另存他處
對行為人:無強制力立即介入威嚇效果,如:現行犯逮捕移送。
☆訪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佳里分局交通組 張永坤組長
Q1高齡者出門在外的注意事項?
A1
一、 夜間應著鮮明衣物。
二、 穿越馬路應走斑馬線,勿違規穿越道路。
三、 注意左右來車。
四、 紅燈停,綠燈行。
Q2「酒後駕車」對駕駛人有哪些影響?
A2
一、 反應力變慢:酒精會減緩人體反應速度,增加發生事故的機率,例如:前方突然急煞車,酒駕者會比勿飲酒者多花一點時間,始能做出應對的舉動。時速60公里時每慢1秒則增加約17公尺煞車距離,時速100公里時則增加約28公尺煞車距離。
二、 協調性不佳:酒後駕車可能會有手腳不聽使喚、想踩煞車結果卻踩成油門,或方向盤握不穩等狀況;另在酒測時,會要求駕駛做一些跟協調性有關的測驗,如:走直線、單腳站立和畫圓等,以作為吹氣酒測外的輔助檢測項目。
三、 專注力降低:駕車需要格外專注,透過防衛駕駛降低意外風險。然而酒後易使人恍惚、注意力無法集中,導致酒駕者無法注意道路狀況。除此之外,專注力下降亦會使駕駛人無法保持速限或是偏離線道,嚴重危害自己和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四、 視野呈窄化:聽眾朋友們是否聽過「視覺隧道效應」(Visual tunnel effect)?係指在行車速度過快的狀況下,眼睛視野會逐漸縮小,變得像是狹窄的隧道般,僅能專注正前方的車況,而兩側和遠處會模糊化,而飲酒後亦會出現類似狀況。此外飲酒後視線還會變得渙散和模糊,使酒駕者無法判斷道路遠近,或與其他車輛間的距離。
五、 判斷力下降:酒後的判斷力下降,使酒駕者對周遭環境和車況變得缺乏警覺。馬路狀況瞬息萬變,當緊急狀況發生時,常人會迅速下判斷並做出反應,來避免或減少事故傷害。
Q3要如何避免酒駕?若仍違反者將承受那些種類的處罰?
A3
一、 人體吸收酒精後,隨著酒類及體質之不同,其代謝情形及造成之影響亦不相同,聽眾朋友切勿自認當時意識尚清醒即冒險駕車,往往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皆因相信自己有能力駕車,卻無法及時反應突發狀況致引發悲劇。
二、 建議喝酒前應先「指定駕駛」,即擇定某位席間未飲酒的朋友,擔任駕駛負責開車載大夥返家;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計程車或請親友接送。
三、 如酒駕遭警察查獲,呼氣酒測值達0.25mg/l 或抽血檢驗液血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將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0.15 mg/l以上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3%以上未達0.25mg/l,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罰舉發並當場禁止駕駛;拒絕酒精測試者,首次處新臺幣18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所駕駛車輛、吊銷其駕駛執照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如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而汽機車駕駛人10年內第2次違反者,處新臺幣36萬罰鍰,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違反本項所處罰鍰金額加罰新臺幣18萬元,並均應當場移置保管所駕駛車輛、吊銷其駕駛執照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公路主管機關並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Q4「行車未禮讓行人」「無照駕駛」有哪些規定?
A4
一、 未禮讓行人最高罰鍰可達$6,000元,並需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若未禮讓行人導致行人輕傷,罰鍰最輕可罰$18,000元;若致重傷或死亡,罰鍰最高可達$36,000元,並可能面臨刑事責任,同時還會吊扣或吊銷駕照。
二、 駕駛禮讓行人時:
(一)務必「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不得減速慢行。
(二)車頭應與行人保持至少3公尺距離(約等於行人穿越道上3個枕木紋)。
· 三、違規認定基準:
o 汽車:車頭進入行人穿越道前,若與行人距離不足3公尺,即構成違規。
o 機車:車輪進入行人穿越道前,若與行人距離不足3公尺,即構成違規。
三、 臺灣已大幅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無照駕駛的罰則加重,預計於115年上半年實施。新法規提高了罰鍰金額(汽車最高罰新臺幣6萬元,機車最高罰新臺幣3.6萬元),延長累犯認定期間為10年,並對累犯祭出無上限罰款與當場移置保管車輛的嚴厲懲罰。此外,若無照駕駛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將可能面臨終身禁考駕照或車輛被沒收。
四、無照駕駛主要新法規內容
罰鍰加重
汽車: 處新台幣36000元至60000元罰鍰。
機車: 處新台幣18000元至36000元罰鍰。
累犯罰則加重
累犯認定期間: 由原先的5年延長至10年。
10年內第2次違規: 直接處以最高罰鍰金額,汽車為60000元:;機車為36000元
10年內第3次以上累犯: 在前次罰鍰金額上再加罰12,000元,且罰鍰無上限。
車輛處置
違規車輛將當場移置保管並吊扣牌照。
吊扣牌照期間(初犯3個月、10年內第2次6個月、10年內第3次以上1年)。
考照資格影響:無照者將被禁考1-2年。
若在駕照吊扣期間仍駕駛車輛,將直接吊銷駕照,並禁考2年。
肇事者加重處罰
若無照駕駛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可能面臨終身禁考駕照,且車輛可能被沒入。
車主連坐處罰:若車主允許無駕照者駕駛,最高可罰24000元罰鍰,並吊扣車牌1至6個月不等
☆訪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麻豆分局交通組 曾靜欽組長
一、持續加強毒駕及酒駕取締工作
1.取締酒駕
(一)隨著季節漸入秋冬,因氣候轉涼,民眾常食用含有酒精之麻油雞、燒酒雞、薑母鴨、羊肉爐等料理進補,餐飲店人潮逐漸增加,藉飲酒助興之餘,酒後駕車行為趨增。經統計,秋冬季節係歷年酒後駕車肇事高峰期。
(二)本分局將持續針對轄區易肇事路段、KTV、釣蝦場及餐飲店等易飲酒處所周遭路段加強稽查取締,溯源追查提供飲酒的場所及業者加強約制,以維護用路人行車安全,保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加重罰則已於111年3月31日起施行,包括加重酒駕罰則、同車乘客「連坐罰」、強制配備酒精鎖、累犯公布姓名、照片和違法事實等新制。另外自112年6月30日起,汽機車或微型電動二輪車拒絕酒測、違規酒駕及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者,均應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另「汽機車須暫代保管其車輛牌照」,當場扣牌。
(四)本分局統計114年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取締酒後駕車241件,較去(113)年同期取締酒後駕車212件,增加29件,分析近期10、11月份酒駕肇事案件有增加趨勢,本分局將持續分析酒後駕車事故熱點,精準執法,並透過分齡、分眾宣導等各種層面努力,以有效降低酒駕事故發生。
2.取締毒駕
(一)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9條之4,增訂唾液毒品快篩檢測取締毒駕規定,自114年11月19日公告施行,內政部警政署亦於11月20日完成修正「取締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作業程序」,並下達各警察機關正式以唾液毒品快篩試劑執法,實施取締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
(二)本次修法重點在於將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正式納為員警對毒駕嫌疑人實施檢測的法定工具,執法過程需全程錄影以保障程序正義。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汽機車駕駛人若經檢測確認施用毒品、迷幻物品後駕車,可處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扣駕照,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如拒絕接受警方毒品檢測,將另依第35條第4項規定,處18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另施用毒品後駕車,尿液檢驗結果呈現毒品反應,將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三)施用毒品殘害一生,毒駕上路更形同不定時炸彈禍及全民。提醒毒癮者及早前往醫療院所或各地方政府毒品危害防制中心戒除,更告誡切勿心存僥倖、毒後駕車、害人害己、家破人亡。
(四)自114年11月19日起取締毒駕唾液毒品快篩檢測新規定上路,本分局迄今已取締毒駕2件2人。
二、取締無照駕駛
(一)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21 條規定,汽車駕駛人未領有適格駕照行駛,處新臺幣6000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統一裁罰基準,初次無照駕駛罰機車1萬2000元、小型車1萬8000元,5年內違反2次以上者,處2萬4000元。
(二)鑑於無照駕駛造成交通事故件數及傷亡人數居高不下,114年10月28日立法院會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提高無照駕駛的罰則,機車駕駛人可處1萬8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處3萬6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並均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且扣繳牌照。
(三)累犯累計期間由5年延長至10年,10年內2次無照駕駛,大型車可處8萬元,汽車處6萬元,機車處3萬6000元;至於10年內3次以上無照駕駛,大型車按前次違反金額加罰2萬4000元,而汽、機車按前次違反金額加罰1萬2000元。
(四)當場移置保管車輛且扣繳牌照,吊扣牌照期間,其中初犯3個月,10年內第2次6個月,10年內3次以上1年。
(五)無照駕駛新規定,預計明(115)年上半年實施。(未滿18歲無照駕駛道安講習3小時)
三、大型車違規取締
(一)鑑於大型車發生交通事故,往往造成嚴重傷亡,本分局配合轄區事故斑點圖等易肇事熱點資料,針對大型車逆向行駛、轉彎未依規定、闖紅燈、違規停車、未依規定申請路權行駛、未使用視野輔助系統及行車紀錄器等違規態樣,列入交通違規執法重點項目。
(二)另持續結合大型車業者,深入工作場域,宣導內輪差及視野死角及建立防禦駕駛觀念,並結合麻豆監理站,向各級學校、社區宣導,讓師生及民眾實際親身體驗,知曉遠離大型車之重要性。
(三)騎乘機(慢)車時避免與大型車併行,以免大車行駛氣流造成危險,遇到大車過彎時,建議將車輛停在其後輪後方,等其完全過彎後,確認安全再繼續行駛,才能保平安。另行近路口時應留意大車所顯示的方向燈並減速讓大車先完成整個車身的轉彎,等大型車完全過彎後,確認安全再繼續行駛,切勿與大車爭道或併行才能確保行車安全。
四、防制高齡者交通事故
(一)依據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WHO)定義,65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比率達到7%、14%、20%,分別稱之為「高齡化社會」、「高齡社會」及「超高齡社會」。本分局114年10月份所轄人口數10萬6,196人(含麻豆區、下營區、六甲區及官田區),其中65歲以上高齡者2萬5,334人,占人口數23.86%,顯示已進入超高齡社會。
(二)年長者車禍為近期高發交通事故樣態之一,分析本轄114年1-10月發生交通事故,65歲以上高齡者約占22.5%,尤其近來早晚氣溫變化大,轄內汽、機車自撞、自摔及擦撞等交通事故有增加趨勢;另分析轄區高齡者事故發生主要時段為「18-20時」及「6-8時」,顯示清晨及黃昏視線不佳時段,係高齡者較易發生事故之高峰時間。
(三)家有一老,如有一寶,老人交通安全不能輕忽。提醒長輩們騎機車要戴妥安全帽,轉彎、變換車道要記得提前打方向燈,千萬不要闖紅燈,經過無號誌路口速度要慢一點,才不會危險。最重要的是,大型車視線死角多,大車司機不一定看得到你,轉彎也會有內輪差危險區域,所以遇到大車要離遠一點,不能行駛在大車邊,才會安全有保障。
(四)另外家人應對長輩們多加關心叮嚀,注意其身體健康狀況,避免身體不適上路,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而後悔莫及。
(五)高齡者換照:公路局將透過高齡換照分級關懷,提供長者免費教育訓練及危險感知體驗,70歲長者經過體格檢查合格後,即可換照使用到75歲;至於75歲長者則維持3年換照方式,但若有違規致肇事之長者,規劃自費至駕訓班完成實地訓練後才可換照。為了滿足高齡者外出行的需求及減輕交通支出負擔,針對70歲以上繳回駕照之高齡者,補助TPASS乘車優惠回饋。
☆訪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約用人員 張琳麗
「老了還運動幹嘛,就是要好好休息啊」,「運動會讓我受 傷,很危險」,「我身上太多疾病了,沒辦法運動」! 實際上,不管你是40歲、60歲還是90歲,在安全的環境及身體狀況許可下, 都是需要運動的,運動可以防止肌少症與骨質疏鬆,與其出了問題才看醫生吃藥, 不如開始動起來!透過專業協助指導,居家也能執行有效和安全運動,進而提升自 我照顧能力。
Q1:臨床上有那些人最容易跌倒?
A1:中風、帕金森氏症、失智症、視力不良、肌少症、平衡感不好,以及患有骨質 疏鬆症患者,這7種人最容易跌倒引發骨折,嚴重者甚至死亡。
Q2:常見跌倒發生的地點,以及如何注意居家及環境的安全?
A2: 一、根據衛生福利部調查,跌倒在臺灣是長者事故傷害的第二大原因。長者最常跌 傷的地點在住處內為臥室、客廳、浴室;而在住處外為路邊、有高度或坡度的 地面。 二、時時注意居家及環境的安全 (1)留意環境照明、地板保持乾燥,避免地面不平整、走道堆放雜物,造成潛在 的危機。 (2)浴室和廁所:盡量安排老人家睡靠近廁所的房間,於夜間可將便盆、便盆椅 放於床旁。 (3)經常維持浴室及地板乾燥。 (4)浴缸及馬桶旁,可加裝固定扶手並放置防滑墊。
Q3:跌倒的原因?
A3: 一、身體功能下降、肌力降低步態不穩,骨質疏鬆。 二、生病,暈眩症。 三、使用鎮定藥物或多種藥物一同使用可能造成交互作用導致頭暈、低血壓等副作 用增加跌倒的風險。 四、穿著不合腳的衣服、鞋子,在不安全的環境滑倒、絆倒而跌傷。
Q4:發現長者不幸跌倒如何進行救援?
A4:若發現長者不幸跌倒,依照以下3個步驟進行救援:不要慌張、有無意識、等 待救援。 一、不要慌張:不要急著將長者拉起身,否則可能造成長者傷勢加重或有生命危 險。 一、檢查長者是否還有意識,以及受傷或出血等狀況。 二、若長者意識不清或大量出血,應盡快叫救護車並緊急送醫。
Q5:日常預防跌倒的撇歩?
A5: 一、預防骨鬆長肌力-遠離肌少症 (1)蛋白質為肌肉主要成分,每餐吃足魚、蛋、肉一掌心。 (2)每天增加鈣質的吸收外也要搭配攝取維生素D,每天曬太陽10~15分鐘幫助 鈣質吸收。 二、適當運動:在於增加肌肉強度和預防骨質流失。 三、選擇適合的鞋子及輔具: (1)鞋子建議選擇具包覆性且防滑效果佳的。 (2)輔具材質建議選擇輕量款,枴杖/助行器止滑橡皮頭磨損後記得更換。 四、就診時,將藥單或藥袋給醫生評估:容易跌倒的藥物有, (1) 鎮靜安眠劑:容易昏昏欲睡,肌力軟弱。 (2) 利尿劑:頻尿,增加上廁所次數。 (3) 軟便劑:增加上廁所解便次數。 (4) 麻醉劑及止痛劑:易頭暈及疲勞。 (5) 抗高血壓藥:易致姿勢性低血壓。 (6) 肌肉鬆弛劑:易致全身肌肉無力。
Q6:最後還有甚麼要提醒的呢?
A6:長者在家很常坐一整天,建議可以陪著長者一起做運動,除了促進身體健康之 外。也能活絡家庭氣氛,在本局網站設有”長者防跌專區“有適合長者運動的影 片,Google 搜尋”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長者防跌區”可以找到相關運動影片。
☆訪臺南監理站 沈彥廷股長
Q1: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違規講習)有哪些班別?
A1:目前道安路交通安全講習共有6種班別。分別為一般違規班(3小時)、未滿18歲無照駕駛違規班(3小時)、初次領有駕駛執照違規班(3小時)、講習再犯班(4小時)、酒駕違規班(6小時)及酒駕再犯違規班(12小時)。
Q2:114年3月1日道安講習實施新制是什麼?
A2:為提供民眾更便利的講習上課時間及地點,公路局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第3項及第9項,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得委託公私立機構、法人或團體辦理。自114年3月1日(違規日),除了監理所(站),道安講習可選擇至民間單位上課(駕訓班、學校、訓練機構),並依使用者付費原則,將收取每小時200元整,費用於講習現場收取。
Q3:參加道安講習的流程是什麼?
A3:首先民眾收到講習通知單後,如果是在114年3月1日前發生交通違規導致需要參加道安講習的民眾,其適用舊制規定,也就是說,民眾只能至監理站上課,但是講習無須負擔費用。如果是在114年3月1日後才發生交通違規導致需要參加道安講習的民眾,這邊要特別提醒,務必至「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系統」網站報名,至於怎麼前往這個網頁的部分,講習通知單上都有印製QR code,手機掃描後即可報名,如果對於操作流程不熟悉的民眾,也可以自行連絡講習單位,請講習單位協助手動報名,報名完成後依自行所選時間及地點準時參加講習。
Q4:道安講習可否跨區上課?
A4:可以,如果適用舊制規定的民眾,請先連絡當地監理單位排定講習日期,如果適用新制規定的民眾,請至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系統網站自行選擇報名外縣市的講習單位即可。
Q5: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應攜帶哪些文件?
A5:當天講習須攜帶身分證正本或駕駛執照或其他可辨識身分證明文件(如健保卡、護 照、入出境許可證、居留證、中華民國就業金卡等)及講習通知單。如果是未滿十八歲駕駛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除了攜帶雙方的身分證明文件外,額外應持證明其關係文件(如戶口名簿)。如果是受講習人為公司的部分,如果是公司指派員工參加的部分,除了須攜帶員工的身分證明文件外,還需要出具委託證明(如員工識別證、公司委託書)。請聽眾朋友們要將應備證件帶齊全,以避免權益受損。
Q6:如果不參加講習是否會有罰款?
A6: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之違規駕駛人,若無正當理由,不依規定參加者,處新臺幣1,800元罰鍰。經再通知依限參加講習,逾期6個月以上仍不參加者,其為汽車駕駛人,吊扣其駕駛執照6個月;其為汽車所有人,吊扣違規汽車牌照6個月。
Q7:道安講習如果無法如期參加,如何辦理?
A7:應接受講習人員如因病、服役、服刑、出國、受保安感訓處分、或動員機關之召集、徵集等無法參加講習時,可於接獲講習通知單後,由本人或受託人,檢附有效證明文件(如:軍人身分證正反面、出國機票、護照等影本) 於指定日期1個月內,向原管轄監理單位申請延期。
Q8:車子不是我開的,卻通知來上課,如何辦理?
A8:通常這類案件會發生於逕行舉發交通違規情況尚,請先洽詢各管轄交通裁決單位辦理罰單轉歸責,完成後再通知監理單位更改講習通知單。
Q9:扣點講習扣抵違規點數為何?如何申請?
A9: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3條規定,汽車駕駛人於1年內記違規點數每達12點者,吊扣駕駛執照二個月,因此有滿多駕駛人擔心違規點數被記滿12點導致駕照被吊扣,所以有申請自費扣點講習,參加的資格為汽車駕駛人於1年內違規記點數6點至11點(未達12點)者,可至「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系統」網站報名扣點講習,完成講習後,將可扣抵違規點數2點,1年內最多以申請自費2次為限,也就是1年內扣抵違規點數最高4點。
Q10:講習中,民眾有哪須規定須要遵守?
A10:受訓人員於課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經講師或講習單位人員勸導不聽者,得令其離開教室,並且視為未完成講習,不予銷案及不予退費:
(一)任意進出教室、大聲喧嘩、交談或製造噪音。
(二)睡覺、閱讀書報及雜誌。
(三)飲食、嚼食口香糖或檳榔等。
(四)其他妨礙或干擾課程之行為。
Q11:如果民眾想要進一步了解道安講習規定,有沒有網站可以提供查詢?
A11:有關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規定,民眾可以至監理服務網網站進行查詢,路徑為進到監理服務首頁後,點選上方交通違規欄位,再點選道安講習欄位後,網頁上都有詳細說明資料可以提供民眾查詢,歡迎多加利用。
☆訪嘉義縣警察局婦幼隊 張嘉琳副隊長
近年來發生數起因惡質跟蹤騷擾行為,進而衍生成全國皆知之殘暴殺人事件,社會大眾普遍期待政府儘速立法規範。為有效防範及處罰跟蹤騷擾行為,以防止其危害他人身心安全、行動自由、生活私密領域或資訊隱私,並使公權力適時介入以完整保護被害人,強化防制性別暴力,政府參考各先進國家(美國日本英國德國及澳洲)立法模式,將跟蹤騷擾行為犯罪化,制定「跟蹤騷擾防制法」。
跟騷法於110年1月19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於同年12月1日公布,並於111年6月1日施行生效。這部法律從倡議之初,到立法通過公布生效,走過了6-7個年頭。以下來談談這部新的防制性暴力法律規範了什麼,有什麼值得注意的地方。
Q1:為什麼要有跟蹤騷擾防制法?
A1:
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偶爾會聽到或遇到,身邊的朋友,被愛慕追求者、不名人士跟追的情況,從上班、上課地點,一路跟蹤到回家。甚至還有騷擾行為,透過簡訊、無聲電話大量轟炸,傳遞一些讓人不愉快的訊息。
過去,這些情形除非行為符合恐嚇罪、強制罪、誹謗或公然侮辱罪,不然大概只能夠透過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9條第2款:「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者。」,由警察來加以裁罰。
但警察機關以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之前,還要有「經勸阻不聽」這樣的先行程序,可能警察機關出現後,行為人就暫時停止跟追行為,警察離開後,又故態復萌。而且社會秩序維護法的處罰也不高,只有三千元以下罰鍰或申誡。
反覆持續的跟蹤、騷擾,不只是造成被害人心理上莫大的恐懼而心生畏怖、影響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之外,一些不幸的性別暴力、甚至是更危險的情殺案件,也是以跟蹤騷擾開始。
雖然,家庭暴力防治法有民事保護令的設計,當家庭成員間出現家庭暴力的事實,而且有必要的時候,由法院核發來保護被害人。但這個保護令的對象是家庭成員,或是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之未同居伴侶,沒什麼關係或情感關聯的其他行為人,並沒有辦法透過保護令來要求他們禁止騷擾跟接觸。
為了降低跟蹤騷擾被害人的風險,讓民眾免於恐懼,這部新的跟蹤騷擾防制法,將針對反覆持續的跟蹤騷擾入罪化,並且早期就讓警察機關介入調查、告誡。被害人、檢察官跟司法警察可以透過聲請保護令,讓法院核發保護令禁止跟蹤騷擾行為、要求遠離特定場所、完成治療處遇計畫,以及其他必要的防止措施,來保護被害人。
Q2:這部專法的特色有什麼?
A2:跟蹤騷擾防制法上路後,除現行法令的運用之外,員警也多了一項武器來對付這種日新月異的性別暴力,讓全體國人的生活更加安全、放心,可說是戰力再升級!此部專法特色現在就來介紹給大家知道:
1、犯罪態樣明確化:跟蹤騷擾防制法納入處罰的態樣,相較於家庭暴力防治法或社會秩序維護法等現行法律來的多樣化,明確將8種行為態樣入罪,且隨著智慧型手機與網路使用普遍,科技跟蹤、通訊騷擾的情況也愈來愈多,本法網羅了這類型的網路數位性別暴力,對於國人的保護將會更加周延。
2、適用對象放寬化:家庭暴力防治法中雖有跟蹤騷擾的禁制規定,但適用對象限家庭成員間或有親密關係的情侶間實施暴力行為時,才可聲請禁止跟蹤騷擾條款的保護令,但如果加害人與被害人只是單純的追求者關係並未交往過,就無法適用家庭暴力防治法,像這種情況,只有社會秩序維護法中有對跟追行為的秩序罰,但罰則不重,無實質防制的效果。本法的適用對象,不論有沒有同居關係都包含在內,規範對象擴張至陌生關係,保護範圍將比現行法令來的更廣。
Q3:怎麼樣算是「跟蹤騷擾行為」?
A3:
1、跟騷法規定了8類行為,包括:跟蹤、尾隨、歧視、通訊干擾、追求、寄送物品、出示有害名譽訊息、冒用個資購物等,範圍盡可能擴張保護到各個面向。
2、但要注意的是,雖然跟騷行為的範圍很大,這些行為還必須符合下列要件:
(1)反覆或持續:這些行為是反覆發生,或是具有持續性。
(2)違反意願:被害人並不想遇到這些行為。
(3)與性或性別有關:像是為了追求、表達愛慕,如果是記者基於報導目的,而和性或性別無關的跟追,並沒有包括在內,這還是回到社會秩序維護法的跟追規定。
Q4:遇到跟騷行為,該怎麼辦?
A4:
1、遇到跟騷行為,可以向警察機關報案。跟騷法規定,警察機關受理跟蹤騷擾行為案件,應即開始調查、製作書面紀錄,並告知被害人得行使之權利及服務措施。
2、當警察調查後,發現有跟騷行為的犯罪嫌疑時,警察機關應該依職權或被害的聲請核發書面告誡給行為人。必要的時候,應該採取適當措施來保護被害人。
3、這裡的書面告誡,除了有警告行為人的意思外,如果行為人在書面告誡後2年內,再為「跟蹤騷擾行為」,被害人可以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Q5:跟追者還是不停手,我該怎麼辦?
A5:
1、跟蹤騷擾行為,是告訴乃論的犯罪行為,被害人請求警察機關調查後,可以在知悉犯人之時起,於6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追究刑事責任。實行跟蹤騷擾行為,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
2、此外,如果警察機關已經書面告誡行為人,但行為人兩年內又再為跟追騷擾行為,被害人可以向法院聲請保護令,聲請保護令是不用費用的,法院可以核發保護令禁止跟蹤騷擾行為、命遠離特定場所一定距離,為了保護被害人的個資,法院也可以禁止行為人查閱被害人的戶籍資料。
3、如果行為人有治療需要,法院也可以透過保護令,命行為人完成治療性的處遇計畫。如果行為人違背保護令上述的要求,還會構成違反保護令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
Q6:若對方持續騷擾我的家人和好朋友,跟騷法有辦法保護我身邊的人嗎?
A6:答案是肯定的!依據跟蹤騷擾防制法第3條第2項之規定,保障對象涵蓋至被害人的配偶、直系血親、同居親屬或社會生活關係密切之人,例如:家人、同事、同學等其他正常社交關係為基礎,與被害人處於穩定互動關係之人,行為人以前述8類行為反覆或持續,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無關之行為,使被害人的親友心生畏怖,亦為本法所稱跟蹤騷擾行為。
Q7:跟騷法有哪些刑責?
A7:跟騷法有3個刑罰條文,除了前面提到告訴乃論的實行跟蹤騷擾行為、違反保護令罪之外,如果攜帶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實行跟蹤騷擾行為,危險性更高、情節更嚴重,警察機關不用等被害人提出告訴,即可行使公權力介入偵辦調查,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
Q8:誰可以聲請保護令?保護令有什麼用?保護令的效期有多久?
A8:
1、被害人自己,在警察機關書面告誡後2年內,行為人再為跟蹤騷擾行為時,可以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2、法院核發保護令可以禁止跟蹤騷擾行為、命遠離特定場所一定距離,為了保護被害的個資,法院也可以禁止行為人查閱被害人的戶籍資料。如果行為人有治療需要,法院也可以透過保護令,命行為人完成治療性的處遇計畫。
3、保護令自核發時生效,上面會記載效期,最長2年。屆滿前,法院可以依被害人聲請,或職權撤銷、變更或延長。延長的效期,每次一樣不能超過2年。此外,檢察官跟警察機關,也可以向法院聲請延長保護令的有效期間。
Q9:跟騷法還有什麼特別的嗎?
A9:
1、依照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規定,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要調取通訊使用者資料或通訊紀錄,原則要取得法院核發的調取票,而且調查的罪名也限制在「最重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過去像是輕罪的公然侮辱、誹謗,都不在可以調取的範圍。
2、跟騷法的實行跟騷行為罪也是輕罪,法定刑1年以下有期徒刑,本來也不在可以調取通訊使用者資料跟通訊紀錄的範圍。但跟騷法特別規定,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在調查實行跟騷行為罪嫌時,可以調取通訊紀錄跟通訊使用者資料。
3、另外,為了更周延的保護被害人,跟騷法也把「攜帶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實行跟蹤騷擾行為罪」、「違反保護令罪」納入預防性羈押的範圍,當有事實足認行為人有反覆實行之虞,可以在必要時予以羈押。
結語:
以上如有任何問題或需要協助時,除了可撥打「報案專線110」電話外,也可直接和各縣市警察局的婦幼隊聯繫,我們將竭盡所能的為您服務!
☆訪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約用人員 陳孟宏
在臺灣,檳榔曾經被稱為是「臺灣的口香糖」。雖然檳榔小小一顆不起眼,但是卻對人體的危害很大,尤其是會造成口腔癌,因為檳榔是國際認證的一級致癌物,不論有無加配料都會致癌,因此才有十個口腔癌,九個嚼檳榔這句話的誕生,而國內研究顯示嚼檳榔者若同時有抽菸及喝酒習慣,罹患口腔癌的風險飆升到平常人的123倍,因此為了提醒大眾檳榔對健康的危害,政府將每年的12月3日特定為檳榔防制日。而口腔癌為我國青壯年男性最常見的癌症之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3年死因統計和國民健康署111年癌症登記資料顯示,其位居男性十大癌症發生率排名第4名和死亡率排名第4名。每年超過3千多人死於口腔癌、7千多人診斷為口腔癌(每天約有20位口腔癌新發生個案)。但您知道嗎?口腔癌其實是可以預防的,今天將教大家認識口腔癌並傳授各位預防口腔癌的方法,讓我們一同遠離口腔癌的威脅。
Q1:口腔癌篩檢很重要嗎?
A1:是的,因為目前來說,口腔癌是我國青壯年男性最常見的癌症之ㄧ,早期發現口腔癌,其個案5年存活率約有8成左右,且僅需小型手術,不會造成臉部變形。如果延遲發現或治療,等我們發現時可能已經轉變為晚期,後續的醫療支出費用往往造成社會家庭沉重的負擔及衝擊,且個案的存活率相較於早期個案來的低。(依據國民健康署111年癌症登記資料和衛生福利部113年死因統計資料,發現口腔癌在男性癌症發生率和死亡率之排名,皆位居第四名。每年超過3千國人死於口腔癌、7千多人診斷為口腔癌,所以口腔癌對男性朋友來說是個重要的健康議題。)
口腔癌有別其他癌症藏在身體內,屬相對外顯的癌症,經常是親友發現個案口齒不清或口腔長了奇怪東西,個案才會有所警覺並就醫。嚼檳榔或吸菸者的口腔黏膜易長出白斑等癌前病變,雖個案感覺不癢也不痛,可事實上卻是正常細胞癌化的過程,而口腔癌個案存活下來之案例,皆是早期發現早期治療者,因此為避免口腔癌的威脅,若您的篩檢結果為口腔異常,請立即至大醫院口腔外科或耳鼻喉科接受進一步檢查。
口腔癌的發生:口腔癌其實就是係因口腔內的細胞發生不正常的分裂,而慢慢變成腫瘤。這腫瘤除了會侵犯口腔周圍正常的組織之外,還可能會轉移到身體其他部位(如肺、骨骼、肝等位置),最嚴重的便是會危及我們生命安全。
Q2:口腔癌可能的危險因子有哪些?誰是高危險群?
A2: 研究發現,長期慢性刺激是口腔癌發生的主要成因,其中以嚼食檳榔為最主要(約 9成口腔癌患者有嚼檳榔的習慣),另外還有吸菸、喝酒、口腔衛生不良、長期食用過熱、太辣等刺激性的食物、戴著不合適的假牙與牙套等都是造成口腔癌可能的原因;研究也指出同時有嚼檳榔、抽菸和喝酒習慣的人,罹患口腔癌的危險性為一般人的123倍,有這些習慣的民眾職業大多為運輸業、漁業和營造業,可能因為工作性質的關係需要提神或禦寒,另外,原住民朋友因為其文化和習俗的關係,有嚼食檳榔的傳統,也是高危險族群之一。
Q3:檳榔對健康的危害有哪些?
A3: 檳榔除了會誘發口腔癌外,還會造成其他的健康危害,例如:
(1)誘發多種癌症:肝癌、食道癌與胃癌等其他癌症。
(2)因檳榔纖維較粗會對牙齦與牙齒造成傷害,引起牙周病。
(3)牙齒硬組織疾病:牙齒被染色且被檳榔粗纖維磨損後變得敏感,造成牙齒的咬耗。
(4)因嚼食檳榔使纖維摩擦黏膜→黏膜受傷→傷口結疤→再磨擦→結疤不斷累積→造成口腔黏膜下纖維化病變。
(5)腎臟功能受損:石灰含有乳鹼,會造成腎臟鈣化導致腎臟病或尿毒症。
(6)引發心臟病:檳榔鹼使心跳加快,可以誘發心律不整、心肌梗塞。
另外,國際研究已證實,即使不含添加物(紅灰、白灰、荖花、荖葉),檳榔本身就是一級致癌物,其所含的物質(檳榔鹼、檳榔素)亦被證實是致癌物質;此外,單獨有嚼食檳榔習慣者其罹患口腔癌的風險是一般人28倍、有喝酒加上嚼食檳榔習慣罹癌風險是54倍、有抽菸加上嚼食檳榔習慣罹癌風險是89倍、若同時有抽菸、喝酒及嚼食檳榔習慣罹癌風險更增加到123倍。
Q4:檳榔與香菸不同,不會成癮,與其抽菸提神不如吃檳榔?
A4: 這是錯誤觀念!檳榔已被世界衛生組織列為四大成癮物質之一(其它三項為:尼古丁、酒精及咖啡因),且國際上有許多研究顯示長期持續嚼檳榔者會對其(檳榔)產生依賴性,若突然停止嚼檳,會使人出現睡眠障礙、情緒不穩、焦慮等情況。
而且檳榔除了使我們成癮之外,也大大提升自己罹患口腔癌、口咽癌、下咽癌、食道癌、肝癌之風險,甚至還有可能會造成心血管疾病、不孕、早產等危害,與香菸的害處比起來可說是難分軒輊。
Q5:那我們該如何預防口腔癌呢?
A5: 這邊提供大家一個很好記的口訣,就是「三不一要」:三個不就是「不抽菸」、「不喝酒」和「不吃檳榔」指的就是去除危險因子,達到促進健康的目的;一要則是定期做口腔癌篩檢,就是讓醫師為你檢查口腔的狀況是否良好。
Q6:口腔癌的篩檢是如何執行的?需不需要花錢?
A6: 口腔黏膜檢查是由醫生用目視的方式做初步的檢查,無痛且非侵入性,大概2分鐘內即可完成。
目前政府有補助30歲以上有抽菸或吃檳榔(包括已戒檳)的民眾及18-29歲有嚼檳習慣的原住民的朋友,每2年可接受1次口腔黏膜檢查,歡迎攜帶健保卡去各牙科、耳鼻喉科診所或大醫院接受檢查
Q7:定期口腔黏膜檢查有什麼好處?
A7:定期接受口腔黏膜檢查,可降低有嚼檳及吸菸習慣男性26%死亡風險,目前
政府有補助30歲以上吸菸或嚼檳榔民眾每2年1次免費口腔黏膜檢查,以期早期發現口腔黏膜病變,預防口腔癌之發生。
Q8:口腔黏膜檢查要去哪裡做呢?
A8:可至健保特約的耳鼻喉科或牙科之醫療院所的專科醫師為大家進行檢查。由耳鼻喉科醫師、牙科醫師與經過訓練認證合格醫師執行檢查。
Q9:篩檢結果如果是陽性的話該怎麼辦?是不是就確定是罹患口腔癌了呢?
A9:篩檢結果是陽性的話,並不是就確定罹患口腔癌,請不用慌張,篩檢是初步的檢查結果,請立即去大醫院口腔外科或耳鼻喉科進行更進一步的檢查和治療才是正確的作法。
Q10:如果想更進一步了解其他口腔癌的相關問題,有沒有諮詢的管道呢?
A10:除了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的網站上有相關的資訊外,也可以撥打衛生局設置免費的癌症篩檢諮詢專線0800-222-543,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都會有專人為你接聽和回覆。
結論:提醒您,記得遠離口腔癌的「三不一要」口訣,不抽菸、不喝酒、不吃檳榔,和30歲以上有抽菸或嚼檳習慣的民眾,要記得定期接受每兩年一次的口腔黏膜檢查,如果是陽性的話記得一定要盡早去大醫院口腔外科或耳鼻喉科就醫並確診,把握治療的黃金時機,另外衛生局的諮詢專線也可以多多利用,0800-222-543,祝各位聽眾身體健康,工作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