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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西拉雅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施宗泓秘書
「2023西拉雅夏日好Chill-關子嶺夏日山車祭」將於8月11日舉辦萬眾矚目的「關子嶺夏日山車祭-山車拉行暨祈福」活動,當日邀請鼓隊引領巡行,鳴鼓聲勢象徵不動明王庇祐如震天響的繚繞在關子嶺地區,還有超動感的熱舞演出、趣味暴龍亂入遊行與民眾互動,彷彿一場盛大的夏日嘉年華!
「不動明王(火王爺)」原為日本人恭迎至關子嶺,為在地守護溫泉事業與露頭的守護神,是屬於關子嶺的特有祭儀文化,今年特別擴大辦理「關子嶺山車祭」活動,彷彿打開時空之門,回到臺日交錯的溫泉時代,推出日本賣唱模式的「超復古那卡西走唱」表演、大成殿廣場的「街藝演出」,還有特色小農展售的「夏日眾樂樂市集」,自7月22日起至8月20日每週六、日前來關子嶺,就可以享受充滿音樂氛圍的夏日慶典,一邊享用美食、逛小農市集、一邊聆聽各式樂手帶來的音樂演出,歡度愉快的夏日時光!
西拉雅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表示,關子嶺溫泉區有著全臺特有的「泥漿溫泉」,在日治時期更有「臺灣第一泉」之美譽,夏日泡湯還能促進新陳代謝、舒緩疲勞,為鼓勵全臺民眾走入關子嶺,在夏日時節能走訪嶺頂公園的蝴蝶遊樂園,看紫斑蝶翩翩起舞、傍晚欣賞火山碧雲寺的落日餘暉,晚餐還能大啖關子嶺的桶仔雞美食,讓你身心靈都滿足,更希望能藉由「關子嶺夏日山車祭」活動加強關子嶺周邊旅宿、美食、美景的推廣,讓民眾更加認識西拉雅的獨特魅力,一同在西拉雅創造超Chill的夏日回憶!
即日起至10月14日只要到指定合作店家消費,就有機會抽中低碳綠能的Gogoro電動機車(共2名)以及可以眺望安平港美景的台南安平雅樂軒酒店住宿券(1名),將於8月15日及10月15日分別抽出幸運得獎者,夏日到西拉雅旅遊觀光讓你好吃、好玩、還能抽大獎!「消費滿百集點活動」串聯食、宿、遊、購、樂,攜手大西拉雅觀光圈近60家業者推出期間優惠與集點活動,消費越多、點數越多,就有機會把Gogoro騎回家!8月11日山車巡行活動當天至活動會場打卡即可立即享有消費集點抽大獎的機會,Gogoro、住宿券幸運得獎者就是你!更多活動詳情請持續鎖定「西拉雅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網站及臉書粉絲專頁,獲得第一手最Chill資訊。
西拉雅風管處貼心提醒8月11日活動當日13時至17時將施實交通管制(管制路線自紅葉隧道口至關子嶺懷香食堂),欲上山的遊客敬請提早上山或配合指引改道行駛,此外管制期間嘉義客運7214路公車僅行駛至榮民之家、新營客運黃12、黃13及台灣好行關子嶺線公車將進行改道行駛作業,相關資訊可上各客運網站查詢。
☆訪嘉義區監理所車管科 莊榮忠股長
Q1: 什麼是微型電動二輪車?與電動自行車有什麼不同呢?
A1:立法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電動自行車明確定義為「微型電動二輪車」,且自111年11月30日起,新購微型電動二輪車需掛牌、投保強制險才能上路,並享有於112年底前免費掛牌福利;若違反規定,沒有領牌就上路,將面臨處以罰鍰,車輛移交保管的情況。
Q2:要如何選購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自行車)又要注意什麼事?
A2:近年隨著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自行車)所帶來便利性及購入成本等因素,民眾選購微型電動二輪車意願增加,但也衍生市面販售許多未經審驗合格或違規改裝車輛,若騎乘於路上將面臨罰鍰、吊扣甚至吊銷處罰。為保障自身權益,應選購審驗合格之微型電動二輪車,這裡為大家介紹簡單的辨識方式:
一、檢查實車有無懸掛合格標章及隨車檢附審驗合格證明(含完成車照片)。
二、檢查車輛外觀規格與完成車照片是否一致。
三、檢查車輛後方懸掛合格標章所列廠牌及型式是否與審驗合格證明所載資訊一致。
Q3: 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有何需要注意?
A3: 微型電動二輪車屬於慢車,騎乘時應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及道路交通處罰條例慢車之規定行駛,駕駛人應滿14歲(免考駕照)並依規定配戴經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並於帽體貼有商品檢驗標識之機車或自行車用安全帽。行駛於道路上,不得擅自變更車輛裝置,並應保持煞車、鈴號、燈光及反光裝置等安全設備之良好與完整。
Q4:微型電動二輪車要納管及領牌是否是真的?規定是如何呢?
A4:是的,目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已修訂,中華民國111年4月19日修正施行,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2年11月30日起掛牌納管,新車須登記申領牌照、行照並投保強制險,現行已上路的45萬輛微型電動二輪車則有2年緩衝期,113年11月30日前須補領掛牌和投保強制險。
Q5:目前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有那些屬於違規行為及相關的處罰規定?
A5: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需遵守道路交通處罰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以避免受罰。這裡整理一些常見的違法項目:
未戴安全帽 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須配戴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機車或自行車用安全帽 違者可處300元罰鍰
未登記領用掛牌 施行日前已審驗合格且黏貼標章的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2年內登記領用掛牌 逾期處1,200元至3,600元罰鍰,並禁止行駛
擅自改裝車輛 擅自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 違者可處1800元至5400元罰鍰,並需責任改正
行車超速 行駛速率不得超過25km/h 處駕駛人900元至1,800元罰鍰
行駛人行道 行駛在人行道或快車道,或是擅自穿越快車道 處300元至1,200元罰鍰
酒駕、毒駕或拒檢 酒後以微型電動二輪車代步,或於酒駕後拒絕酒測 酒(毒)駕可處1,200元至2,400元罰緩、拒檢則可處4,800元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與移置保管該車輛。
提醒民眾應選購合格之微型電動二輪車,駕駛人應年滿14歲,騎乘時應注意燈光等是否正常運作並配戴安全帽、不酒駕,不載人,載運物品應注意不超載,車輛不違規改裝原有設備,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有關規定騎乘大家就可平安行。
☆訪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交通組 黃筱寧組長
Q1:非號誌化路口行駛要領?
依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發生在交岔路口的交通事故約占總件數的六成,且「未依規定讓車」為常見肇事因素第一或第二名,駕駛人行經路口未留意行車路權禮讓經常導致交通事故發生。交通法規授予汽車行車之路權,駕駛人應該充分學習在不同狀況下當兩車相遇時,究竟誰先行、誰該讓誰,確保用路人行車安全。行經號誌化路口,應遵照號誌指示行止,那行經非號誌化路口,則應遵守幹支道行車規範。在劃分幹支道之交岔路口中,駕駛人應優先判斷幹道與支道之關係,行駛在支道之車輛應暫停讓幹道之車輛先行。行駛於幹道的車輛至路口時,應減速慢行,確認路口交通狀況後,再通過路口。
首先應如何判斷劃分幹支道的路口?
幹道與支道是以道路交通標誌、標線及特種閃光號誌作為劃分之依據:
1.行近交岔路口看到「閃光黃燈」(表示減速慢行)、慢標誌、慢標字時,代表行駛在幹道。
2.行近交岔路口看到閃光紅燈(表示停車再開)、讓路標誌、停車再開標誌、讓路線或停標字時,代表行駛在支道。
3.若行駛至未設置交通標誌、標線或特種閃光號誌以劃分幹、支道之交岔路口,則少線道之車輛應暫停讓多線道之車輛先行。如果巧遇另一車輛也要通過該交岔路口,此時必須依據兩車之行車方向及相對位置,來決定兩車通行路權之優先順序,其原則如下:
補充說明路口轉彎時應注意事項如下:
情境一:對向車轉彎
機車駕駛人行經路口應減速慢行,並注意路口各方向車輛動向,提高警覺,預先感知對向來車很可能未打方向燈就逕行左轉;或未行駛至道路中心即提前左轉(切西瓜)而發生事故!如對向來車左轉,而自身車輛需右轉進入同一車道時,右轉彎車(自身)應讓對向左轉車輛先行。
情境二:同向車轉彎
駕駛人行駛在路段上時,要注意前方(側)車輛的行駛動向,並應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當行駛經過加油站、超商與停車場等的路段時,要預先感知其他同向行駛之車輛可能不依規定顯示方向燈直接變換行駛方向進入加油站、超商與停車場等,並提高警覺,保持安全距離,預作因應及應變。當機車駕駛人行駛經路口擬直行時,遇同向車輛進行左轉或右轉時,應提高警覺,預先感知轉彎車不禮讓直行車先行,預先做好應變準備。
情境三:行經非號誌化的圓環路口
路權優先順序行經無號誌的圓環路口時,要讓已進入圓環車道的車輛先行;如果行駛於多車道的圓環中,外側車道的車輛要讓內側車道的車輛先行。
Q2:現在行車重點一直強調車輛禮讓行穿線上行走行人,那行人任意穿越道路可以嗎? 行人如何正確穿越?
從新北市的判例談起:有民眾貪圖方便、未走行人穿越道而直接穿越道路,結果一名駕駛因當時天雨路滑、視線昏暗,閃避不及而撞上,雙雙受傷;本案因雙方過失傷害而被新北地檢署提起公訴,後經法官檢視相關影像跡證,因行人未經由行人穿越道而逕自穿越道路,一般人可以期待的狀況是(信賴保護原則),行人依照斑馬線標誌穿越馬路,而車輛則須依照道路交通的規定行駛。雖然汽車行駛應於限速內應注意車前的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之義務,但若行人突然然穿越車道之情況,如依一般人之反應仍可能無法立即剎車,車輛駕駛則因未注意車前狀況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因而發生車禍受傷,爰判決雙方皆犯過失傷害罪。
另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4條規定,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行人穿越道路時,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並不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行人若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依道交條例第 78 條第一項第三款裁處新臺幣500元罰鍰。(為提醒行人亦須守法並保護用路人安全,本條文目前交通部研議考慮提高罰鍰中)
還是要提醒用路人均需應遵守交通規則,尤其穿越路口,務必要走行人穿越道並遵守行人專用號誌;另也提醒車輛駕駛人行近路口或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並提高警覺、小心駕駛,因為保護自己也就是保護他人。
補充說明: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134條
行人穿越道路,應依下列規定:
一、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
二、未設有前款設施之交岔路口,行人穿越道路之範圍,應於人行道之延伸線內;未設人行道,而有劃設停止線者,應於停止線前至路緣以內;未設有人行道及劃設停止線者,應於路緣延伸線往路段起算三公尺以內。
三、在禁止穿越、劃有分向限制線、設有劃分島或護欄之路段或三快車道以上之單行道,不得穿越道路。
四、行人穿越道路,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有燈光號誌指示者,應依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或號誌之指示前進。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又無號誌指示者,應小心迅速通行。
五、行人穿越道設有行人穿越專用號誌者,應依號誌之指示迅速穿越。
六、在未設第一款行人穿越設施,亦非禁止穿越之路段穿越道路時,應注意左右無來車,始可小心迅速穿越。
Q3:剛才談的是行人的部分,那如果是汽機車駕駛人駕駛汽機車行經路口禮讓行人,如何正確通過?
駕駛人行經路口務必「慢看停」,「慢」接近路口,減慢速度;「看」隨時擺頭察看左右後方有無人車;「停」暫停,讓行穿線的行人先行。此外,路口汽機車及行人應相互尊重,行人切勿一邊過馬路、一邊滑手機,應在劃設之人行道行走,且綠燈秒數足夠再儘速加速通過,如果燈號已經轉紅就必須在行人庇護島上暫停等待。路口因為有各方向的車輛、行人,交通相對複雜,又有視覺死角,通過路口時,唯有減速慢行,並且提高警覺,才能保障自身交通安全。
Q4:汽機車未禮讓行人執法標準為何?
為擺脫「行人地獄」汙名,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自6月30日起施行,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罰則加重,在這邊要特別提醒汽、機車駕駛人,如汽車前懸、機車與慢車前輪已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以及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3公尺等2個要件即構成違規,將進行開單舉發。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6/30起加重處罰規定提高罰鍰至新臺幣6000元,並違規記點3點(如1年內記點滿12點將吊扣駕照2個月),及應受道安講習3小時。若是導致行人受傷、死亡將分別吊扣駕照1年及吊銷駕照,並處7,200元到3萬6,000元罰鍰。
結語:在世界各先進國家中,尊重與禮讓行人是一種駕駛習慣,在臺灣我們除推行駕駛人「行車有禮,禮讓行人」之正確停讓觀念,並落實於於日常生活外,行人也應該養成安全過馬路的交通禮儀與習慣(例如:行人過馬路前舉起手打招呼,並儘可能與駕駛人眼神相視,以提醒駕駛人停車禮讓),並於等候通過行人穿越道時在距離人行道邊緣約三步處停等即可,後退一步讓出道路空間給往來車輛,以避免與道路上通行車輛產生衝突,或是因為大型車輛(尤其是公車、貨櫃車、聯結車、砂石車等)轉彎產生的內輪差,與駕駛視野死角問題,而遭車輛後輪區域碰撞碾壓。法令已明訂路權優先順序供用路人遵行,惟有駕駛人與行人均抱持互相尊重、彼此禮讓的正確停讓觀念,才是交通更安全順暢的最佳法則。
Q5:最後還有要特別提醒聽眾朋友的嗎?
暑假到來,天氣日趨炎熱,許多民眾會利用這段時間規劃家庭出遊聚餐機會也增加。本局為了全力防堵酒駕行為,保障民眾外出安全,於暑假期間,結合全國同步取締酒後駕車工作,執行「全市同步取締酒駕」,針對各易酒駕肇事之聯外道路、餐廳、PUB、KTV 等易飲酒場所周邊熱區路段,規劃路檢及機動攔檢取締,以防杜酒駕行為,並即時防制危險駕車事件。
經統計臺南警方今年 6 月份仍取締酒後駕車 572 件,其中移送公共危險罪 301 件,顯示仍有許多民眾心存僥倖酒駕上路,這邊也再次提醒不要忽略「不自覺酒駕」,多數民眾以為喝酒當天不開車,睡醒隔天就可以駕車,但實際上隔天體內仍有殘留酒精,在宿醉狀態上路卻不自知,遭警方攔查仍會被依法送辦。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5 條規定,汽機車駕駛人呼氣酒測值達 每公升 0.15 毫克以上,機車駕駛人處新臺幣 1 萬 5,000 元以上 9 萬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12 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汽機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 1 至 2 年、吊扣該汽(機)車牌照 2 年;駕駛人呼氣酒測值若達到每公升 0.25 毫克以上則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同車年滿 18 歲以上的乘客也會被處 6,000 元以上 1 萬 5,000 元以下罰鍰。
呼籲請同桌同車親朋好友應相互勸阻酒駕並代為指定安全駕駛;或請餐飲業者協助代客叫車服務,共同維護交通安全與落實社會責任。最後祝福各位聽眾朋友行車平安,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關心您。
☆訪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 盧宗賢副分局長
為強化宣導效益,使民眾感受政府打擊犯罪之決心,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針對「識詐、阻詐」之執行方針及工作重點宣導,以擴大預防犯罪效果,加深社會大眾對於該議題之瞭解與防處。
Q:詐騙手法日新月異,想問有什麼詐騙手法是我們最容易受害的?
A:根據165反詐騙平台數據分析
一、 本分局轄內居民易受騙手法前3名依序為「假投資」、「解除分期付款」及「假網拍」,分別佔總詐騙術的19%、16%及13%;受騙百萬金額以上案件以「假投資」佔69%最多、假交友佔23%次之,假親友佔4%再次之。
二、 受騙金額最高的詐騙手法依序是「假投資」、「假交友(投資詐財)」及解除分期付款,受騙金額分別為新臺幣1億6,362萬、4,062萬及770萬元。
三、 詐騙款項交付方式以網路轉帳佔39%最多,臨櫃匯款佔11.5%次之,遊戲點數卡佔7.1%再次之。
四、 受騙管道以網路詐騙佔74%最多,遠高於第二名的接獲歹徒電話(16%)方式及直接與歹徒接觸(6%)方式;其中受損金額達百萬以上之案件,以網路詐騙方式受騙佔比高達96%,極多數人受害均是因為
陌生人利用網路主動與被害人聯繫建立信任(朋友、感情)關係後進行詐騙。
五、 以年齡層區分,20至29歲最多人受騙,佔34%,30至39歲次之,佔21%,40至49歲再次之,佔19%;60歲以上長者並非如大家預期受騙數最多。但綜合分析受騙金額達百萬以上案件,以60歲以上佔33%最多,40至49歲佔23%次之,30至39歲及50至59歲各佔17%再次之。可得知雖然50至59歲(佔總發生數8%)及60歲以上(佔總發生數10%)長者所佔受騙數比例不高,但受騙損失金額卻是佔總數的45%,將近一半,因此建議聽眾朋友平時要多與家中長輩聊聊有關詐騙新知,不斷提醒他們如有人提及錢財、帳戶或個人資料,務必先與親朋好友商討後再行決定是否要交出去。
六、 以職業來區分,以學生受騙最多(佔9.6%),退休人員次之(4.8%),家管再次之(4.4%),其中公務員、教師、軍人、醫護人員、美容美髮師及會計等商業專業人員均係位列受騙族群前20名中,由此可見,人人都可能受騙,面對可疑來電,務必遵守一聽二掛三查證的原則,先掛斷電話,再撥打110、165或你熟識的親友詢問查證。
Q:副分局長提及極大多數人受騙,常常是因為接到陌生人的主動聯繫,這部分是否有比較有效防制的方式?
A:除了見到陌生電話、+號電話請直接掛斷外,這裡也建議聽眾朋友可打開自己的line,至隱私設定中打開阻擋訊息,便可阻擋非好友的陌生訊息,此外,也建議至好友設定中,關閉加入好友以及允許被加入好友,避免詐騙集團利用電話與您加好友,此作為亦可大機率防範詐騙集團偽裝您的親友詐騙您。此外,臉書可點選大頭
貼,選擇隱私設定,按下「訊息傳送」中的「其他Facebook用戶」,勾選「不要收到陌生訊息」,此作法亦可阻擋陌生訊息,降低自身受騙的可能性。網路交友詐騙多,切勿見到帥哥美女照片或接收對方的關心及甜言蜜語便迷失自我,極大多數均是詐騙。
Q:請針對前幾名易受騙的手法再提醒聽友防詐重點及訣竅?
A:如剛剛所說,陌生訊息及電話盡可能不要接,不明簡訊、信件及連結也切勿點擊,網友報你賺錢必定有詐,投資請遵循政府立案合法的管道,不了解的投資標的切勿輕易嘗試;網路購物切勿貪小便宜,應再三求證公司是否可信,網站是否為真,詐騙集團會偽裝知名商家網站騙取錢財;接獲任何來電聲稱要趕快解除或取消任何訂單,否則要給付大筆金額,極大可能就是詐騙,詐騙集團會要求聽從指示操作ATM或輸入信用卡資訊作保證確認後再退還,切勿輕易在任何網站上輸入自己的個人資料或信用卡、網路銀行帳密等資訊。
☆訪麻豆監理站 楊哲銘股長
問題一:行人及車輛經過行人穿越線,該如何禮讓?
行人穿越道的劃設是供行人穿越道路之用,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時,遇有行人穿越時,不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或號誌之指示,均應停等,禮讓行人優先通過,以保障行人的用路權益。駕駛人騎車或開車行經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停等,讓行人優先通行,切勿強行穿越、逼讓,以免不慎擦撞造成行人傷亡。若違反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規定,處新臺幣1,200~6,000元罰鍰(大型車及小型車從原3,600元提高至6,000元;機車維持1,200元);若是遇有視覺障礙者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而不停讓者,處新臺幣2,400~7,200元罰鍰(大型車及小型車皆為7,200元機車維持2400元),以上加記違規點數3點。
行人於穿越馬路前,要有安全防禦的觀念,應站立於人行道上等候號誌指示穿越路口,等候時別離車道太近,以避免落入車輛視野死角或轉彎時內輪差所產生的危險,保障人身安全。在此特別提醒高齡者過馬路時,應依燈號指示,切記看清左右來車後再穿越;年輕人過馬路時,請勿低頭滑手機過馬路,忽略周遭人車環境潛在的危害;孩童因身形較矮小,穿越馬路時可以舉高手,讓駕駛人能看得你,以上都是讓行人穿越馬路時提高安全性的方法。
問題二:為什麼近期跟親友們租遊覽車出遊,景點排定好幾個,遊覽車公司卻說一天只能有11小時行程呢?
答:
租用遊覽車注意事項:
再次提醒租車消費者,唯有注意及遵守使用遊覽車安全規定事項,才能保障旅遊品質與行程安全,不要讓遊覽車公司及駕駛員因您違反規定而受罰。
問題三:有好康徵才活動!補助大客車駕駛員訓練費用~
答:
疫情過後大客車司機缺工嚴重
補助對象:公路、市區汽車客運業及遊覽車客運業。(增加遊覽車客運業)
補助條件:本要點發布前1個月內未擔任大客車(即營業大客車、營業遊覽大客車、營業交通大客車、自用大客車等。但國軍編制內大客車不在此限)駕駛人且可提出證明文件者,擔任營業大客車駕駛人符合僱用或訓練資格,得依要點申請補助。(疫情期間不少大客車司機轉行開貨車或從事物流業,希望把這些司機找回來,為疫情過後的駕駛員可以回流)
補助期間:自112年3月1日起至113年2月29日。
駕駛訓練補助:持小型車駕照,補助參加訓練升大客車1萬4,500元上限;大貨車駕照升大客車1萬3,500元上限;職業大客車駕照補助參加乙類大客車專業訓,2萬7,365元上限;職業大客車駕照,且受僱公路、市區客運或其它駕駛大客車1年以上經歷,補助參加甲類大客車專業訓,5萬,923元上限。
生活貼津補助:前項訓練期間,業者給予每日新臺幣850元以上之生活津貼者,機關補助該訓練期間生活津貼之半數,每日以新臺幣425元為上限,按實際駕訓期間(開訓日至結訓日,假日照給)計算。
連續僱用獎勵金:連續僱用滿3個月,補助穩定就業獎勵金1萬5,000元,每滿1個月再補助5,000元,每人補助獎勵金最高6萬為上限。
最後提醒:期望每位國人都能養成行人穿越道行人優先通行的路權觀念,共同營造友善用路的交通環境,最後祝各位聽眾事事順心 行車平安~
☆訪臺南監理站 李國德股長
Q1、今(112)年汽燃費繳納期限已進入倒數,是否有方便又可以即時銷號的繳納方式?
A1:
(一) 今年台南地區自用汽機車應繳汽燃費有173萬餘輛,繳納期限至7月31日,特別提醒車主注意,其徵收費額所屬期間為今年度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 網路繳納: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以信用卡或金融活期帳戶線上繳納。
(三) 行動支付繳納:透過嗶嗶繳、一卡通MONEY、橘子支付、元大銀行、蝦皮、街口支付、永豐銀行、悠遊付及全支付等App繳納。
(四) 電話語音轉帳:服務專線412-1366;電話號碼6碼地區,請撥41-1366,服務代碼均為169# (持手機撥打請於服務專線前加區域號碼,例如:臺南市064121366)。
Q2、如果公司行號名下車輛數眾多,因公司的車是一車一張繳費單,臨櫃至金融機構或超商,整疊繳費單繳納不方便,有什麼較便利的繳費方式?
A2:
(一) 可申請電子繳款單歸戶整併,除可直接線上繳費,也可以自行列印出單張歸戶整併紙本汽燃費繳費單繳納,同時附帶出名下所有車輛明細,方便核對是否正確。
(二) 約定轉帳扣款: 填妥委託轉帳代繳汽(機)車燃料使用費約定書、扣款日為7月31日(每年7月15日前申請者,當年均可完成轉帳繳納,若於7月16日(含)以後申請者,自隔年生效),完成轉帳扣款,監理機關會寄送繳納證明。
Q3、如果未居住於戶籍地,致常未收不到繳費通知單該怎麼辦?
A3:
(一) 可填寫「公路監理業務住居所、就業處所地址申請書」向監理機關申請增設「住居所或就業處所地址」,以後繳費通知單改寄住居所或就業處所地址。
(二) 申請汽燃費電子繳款單,直接寄至指定之手機號碼或電子信箱。
(三) 申請約定轉帳扣款,繳納期限到自動扣款,無須擔心遺忘漏繳。
Q4、有些車主居住於戶籍地,為什麼也收不到繳費通知單?
A4:
(一) 常見原因有些車主曾經向監理機關申請增設「住居所或就業處所地址」,結果繳費通知單寄送住居所或就業處所地址,雖後來改住於戶籍地,卻忘記向監理機關申請取消「住居所或就業處所地址」。
(二) 已向監理機關申請電子繳款單或約定轉帳扣款,就不會收到繳費通知單。
Q5:為何有些車主已經繳過汽燃費的車輛,還會收到繳納通知書?
A5:因汽燃費開徵繳納通知書之印製,從系統整批挑檔、廠商印製、郵寄到民眾接收需一段時間,若這段期間已繳費卻仍收到繳納通知書,可電洽公路監理機關確認,或於監理服務網查詢繳費紀錄,並保留繳納收據,請勿再次繳費以免重複。
Q6: 請問自用小客車燃料種類汽油及柴油,汽燃費費額都一樣嗎?
A6: 兩者汽燃費費額不一樣,一般汽油汽燃費費額會高於柴油,如以1801~2400C.C.車輛為例,汽油汽燃費費額6,180元,而柴油3,708元。
Q7:如果自用小客車及自用小貨車,汽燃費費額也會一樣嗎?
A7:車輛1800(含)C.C.以下兩者汽燃費費額一樣,但1801C.C.以上自用小貨車汽燃費費額高於自用小客車。
Q8:為何車輛不見多年,還會收到汽燃費繳納通知書?
A8:車輛失竊除向警方報案,取得報案證明外,請檢具相關證件【國民身分證正本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印章】,洽就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失竊註銷手續,汽機車燃料使用費繳至報車輛失竊前1日止。
Q9:車輛已經賣給別人,為何還會收到汽燃費繳納通知書?
A9:車輛如已移轉出售,須辦理過戶登記,若未辦理者,監理機關針對該車所有行政文書仍以登記車主為通知對象,所以仍應就近至監理機關辦理過戶登記手續,以維權益。
Q10: 汽燃費逾期未繳納會遭罰款嗎?
A10:
(一) 汽車每一車輛之汽車燃料使用費累計欠繳金額達900元以上未滿6,000元者,會處300元罰鍰至1,800元罰鍰。
(二) 汽車每一車輛之汽車燃料使用費累計欠繳金額6,000元以上者,會處500元罰鍰至3,000元罰鍰。。
(三) 機車每一車輛之汽車燃料使用費累計欠繳金額達900元以上未滿1,800元者,處300元罰鍰。
(四) 機車每一車輛之汽車燃料使用費累計欠繳金額1,800元以上者,處600元罰鍰。
如屆期仍不繳納,除處以罰鍰外,欠繳費額將陸續移送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強制執行。
☆訪西拉雅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施宗泓秘書
全臺最具創意的瘋狂賽事報名開跑!由交通部觀光局西拉雅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主辦的「西拉雅趣飛車」,本次活動將於11月26日在臺南大內走馬瀨農場隆重登場,標誌著「西拉雅趣飛車」迎來了十週年的里程碑,力邀全臺民眾一同觀賞最具規模的無動力造型車賽事,歡迎車神們握緊方向盤,一起為比賽點燃熱血。
西拉雅趣飛車比賽即日起至9月22日受理報名,總獎金合計45萬元,冠軍得主更將獲得金獎20萬元的豐厚獎金,另本屆賽事還特別設立了造型評比獎,有最佳人氣獎,以及最佳造車影片獎,參賽隊伍要號召親朋好友為自己的造車影片按讚、分享、衝人氣,另今年驚喜獎得獎名額將提高為5隊,歡迎各路造車好手一起來打造最具瘋狂創意的無動力造型車。
「西拉雅趣飛車」正式邁入十週年,已成為全臺年度盛事,除了比拚創意造型,今年的賽道設計也充滿創新與挑戰,比賽從2米高的起跑台上大喊「西拉雅趣飛車X十年啟航 GO」象徵著活動十周年正式啟航,接著選手將挑戰跳臺,一同與泥漿寶寶突破充滿挑戰的跳臺後,進入仙境與泡泡精靈相遇,並於秘境中記下泡泡精靈提供的通關密語,隨後來到S彎道芒果田,在芒著轉彎的同時也要躲避水仙子的彩色水槍攻擊,來到最後一關的「稍停片刻X未來無限」除了要停入停車格外,還需要說出泡泡仙子提示的通關密語,想要獲得金獎20萬必須成為西拉雅金頭腦,方能在驚險刺激的「西拉雅趣飛車」稱霸。
交通部觀光局西拉雅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表示,今年以「十年磨一劍,我們西拉雅見」作為口號,以「十週年」為主題,邀請參賽者們設計一輛展現各式想像力和創造力的飛車,串聯過去或未來十年的人、事、物等元素融入造車創作。我們將以博覽會的形式帶領大家一同回顧過去九年的精采時刻,並期待再開啟下一個輝煌十年。也歡迎大家利用活動期間安排遊程,品味西拉雅富饒的自然景緻、人文歷史、特色物產等多樣觀光資源,為本次活動填入完美回憶。
比賽當天,除了一覽各隊伍用心打造的獨特造型車,以及刺激飛車賽事外,現場還規劃有大型戶外彈跳氣墊、草原親子活動、超人氣餐車及特色市集、十周年限定拍貼機、知名獨立樂團演出等等豐富活動,歡迎大朋友小朋友一起參與。為了讓選手們放鬆心情,今年將延續去年「選手之夜」的熱情與歡樂,在賽事前一夜,安排遊戲互動、美食盛宴及熱力樂團表演,提前一起為比賽打氣。賽事相關資訊與更多活動內容,歡迎持續關注西拉雅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網站及粉絲專頁。
☆訪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防治組 陸靜峯組長/北區振興里 侯美惠里長
社區關懷巡守與暑期預防青少年犯罪宣導
臺南市北區振興里關懷社區長者不遺餘力,除了長照據點開設有益身心健康課程,也為長者送餐,甚至申請安裝求救鈴保障長者安全;社區亦結合警力維護安全,尤其暑假青春專案執行期間,為保護青少年加強反詐騙、防範性剝削、遠離毒品與防制飆車等作為,更企盼聽友與家中青少年有良好互動,經營健康親子關係,營造美好家庭生活。
☆訪嘉義市監理站 陳俊璋股長
Q1、散落物的影響。
答:貨物是否妥善裝載影響行車安全非常重大,不小心、未注意而裝載不穩妥或不安全的貨物裝載可能造成交通事故,甚至引發二次交通事故,貨物裝載不穩妥導致事故之相關責任,亦需由貨車駕駛、裝卸貨之從業人員來擔負。據高公局(107年)統計資料,國道散落物每年逾四萬件,如再加上快速公路及一般道路,更是難以計數。
Q2、貨物散落事故成因、數據呈現?
答:
(1)據統計,貨物因裝載不當發生之事故中,因裝載貨物不穩妥導致,比例達72.9%最高,(補充:二、三名為--其他裝載不當肇事、裝載未盡安全措施)。
(2)因裝載貨物不穩妥引發之事故件數排名第7。(補充:前三名為--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未注意車前狀態、變換車道或方向不當,依次改善措施為拉大行車距離、視線放遠、增加變換車道或方向緩衝時間)。
(3)經常發生貨物散落事故之車種:依序為小貨車(37%)、半聯結車(34%)、大貨車(25%)。
(4)經常發生貨物散落事故之車輛式樣:框式(65%)、平板式(20%)。
(5)較常發生事故之貨物類型為:金屬貨物(38%,鋼筋、鋼管、鋼板)、一般貨物(30%,紙箱、鐵箱、塑膠箱、麻袋、布袋等其他容器)、散裝貨物(17%,砂石、沙、廢棄物、穀物)、 木材貨物(11%,木板、木條、原木)。
Q3、車輛裝載貨物之基本規範有哪些?
答:貨車行駛於道路上,應選用適合之車輛裝載貨物且不得超重,貨物必須在底板分配平均,並應嚴密覆蓋、捆綁牢固。裝載之貨物不得前伸超過車頭以外,且寬度不得超過車身,裝載貨物高度自地面算起,大型車不得超過4公尺,小型貨車不得超過2.85公尺。體積或長度非框式車廂所能容納者,伸後長度最多不得超過車輛全長百分之三十,並應在後端懸掛危險標識,日間用三角紅旗,夜間用紅燈或反光標識。(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79條)
Q4、貨物裝載不當可能產生之罰則是甚麼?
答:依據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30條規定,汽車裝載時,若有貨物滲漏、飛散、脫落、掉落或氣味惡臭,或載運貨物不穩妥,行駛時顯有危險等情形者,得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18,0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前項違規情況應歸責於汽車所有人時,除前述罰鍰及記汽車違規記錄1次外,汽車駕駛人仍須依規定記違規點數。若因而致人受傷者,吊扣駕駛執照1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滲漏:砂石車集水箱溢滿、水產箱溢水à田寮地磅站分裝場砂石車排水區排放
飛散:砂石à覆蓋防塵網
脫落:車輛機件(輪胎、胎皮、傳動軸…)à定期保養,出車前檢查
掉落:貨物à綑紮牢固,郊區或服務區停下檢查
Q5、貨物裝載不穩妥散落於道路上產生的額外費用
答:依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25條第3項規定,汽車行經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載運物品散落於車道或路肩時,汽車駕駛人應於物品後方50公尺至100公尺處設置車輛故障標誌並即時清除,無法即時清除時,應即通知該管公路管理機關協助處理之,其所需費用由汽車駕駛人或汽車所有人負擔。單一車道散落物處理時間,超過30分鐘將收費3000元。
Q6、什麼是安全裝載的基本要求?
答:貨物固定系統必須能夠承受每個方向的最小分力:
1、前方分力=車輛直行且煞車時,貨物重量的80%會往車頭方向移動。
2、後方分力=車輛在爬坡加速、換檔或倒車時煞車,貨物重量的50%會向車尾方向移動。
3、側向分力=車輛在轉彎、變換車道或轉彎同時煞車時,貨物重量的50%會往車輛轉向側移動。
4、向上分力=車輛在顛簸路面行駛時,貨物重量的20%會使貨物向上方跳動。
Q7、貨物裝載(擺放)、綑紮、固定有無參考指引?
答:在公路總局官網首頁/監理服務網/汽機車/交通安全宣導/車輛裝載宣導下載資料(包含摺頁、教育簡報、指引手冊、教案,youtube上也有影片「車輛裝載貨物教學宣導」),公司應對所屬駕駛員教育訓練,宣導貨物應正確裝載、綑綁、固定,確實牢固,方能降低貨物散落危害風險,安全上路,保障所有用路人安全,減少事故發生率。
Q8、針對裝載不穩妥之車輛及行駛途中 遇有散落物, 用路人應如何應變?
答:用路人應儘量避免緊跟在危險性高之車輛尤其裝載不穩妥、游移不定、裝載危險物品之車輛 及老舊車輛後方,並依規定保持行車安全距離,若遇前方有散落物時,視狀況臨機應變,觀察相鄰車道之車流狀況,妥適應變,勿大動作轉向,以免發生追撞及翻車事故。
Q9、監理服務APP有何功用?
答:下載監理服務APP多加運用,手機就是行動監理站:
1.即查、即繳最省力:包含交通違規查詢或繳納、駕駛人違規記點、汽燃費查詢或繳納、車輛定檢日查詢。
2.線上申辦好方便:包含住居所/就業處所變更(會員限定)、考照預約、汽燃費電子繳費單、車牌報廢及繳銷。
3.各項訊息不漏接(會員限定):包含車輛定檢通知、交通違規到期通知、駕駛人違規記點通知、汽燃 費繳納通知。
☆訪嘉義縣警察局婦幼隊 盧顯璧隊長 談性影像犯罪
最近社會上最引人矚目就是Me Too,陸續傳出的性騷擾事(案)件,在社會上引起軒然大波。除此之外,各種散布性影像的案件,其實更值得我們大家來關心。例如配偶離婚或情人分手以後,以報復或恐嚇威脅為目的而散布他人性影像,也就是所謂的「復仇性色情」,或是利用科技方法的深度偽造技術(Deep Fake),把別人的臉部影像置換到色情影片中,最有名的案例就是網紅小玉,利用深度偽造的技術,將名人的臉孔製作出以假亂真的色情影片而牟取暴利,不少名人深受其害。
另外,最常見的五大性影像犯罪行為,包含偷拍(拍照、錄影)他人性影像、無正當理由持有兒少性影像、分享散布性影像給他人、下載性影像以及製造Deepfake深度偽造的性影像,這些行為都已經構成刑事犯罪,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散布兒少性影像,最重則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鑑於數位科技發展迅速,被害人性影像一旦遭外流散布,造成被害人心理傷害恐難抹滅,因應這個問題, 我們政府推動增修「性暴力防制四法」,以專章保護、加重罪責、提供被害人相關協助及各項配套措施,其中「中華民國刑法」、「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已經三讀通過於今(112)年2月8日經總統公布,「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則於2月15日由總統公布,透過性暴力四法聯防,嚴懲性影像犯罪,杜絕性影像散布!
其中修法比較重要的部分,利用這個時機來跟各位聽眾報告:
一、無正當理由持有兒少性影像構成犯罪。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9條第1項規定,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這個規定要特別注意,因為跟我們大家習習相關,很多人都有在使用交友、通訊APP,例如LINE、臉書、IG等等,而且有些朋友喜歡轉傳漏點相片、影片或性交猥褻影片(這些都是屬於性影像),提醒聽眾朋友,從現在起要特別小心,因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規定,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金。所以現在起,請告訴你的朋友千萬不要再傳兒少性影像給你,以免害你構成犯罪,當然我們也不去傳送或轉傳兒少性影像給別人,因為這樣不但自己犯罪,還會害朋友構成犯罪。
二、另外支付對價觀覽兒少性交或猥褻行為,刑罰化。
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第 44 條規定,支付對價觀覽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金。也就是說依法律規定,付費或支付對價去觀看,兒童或少年性交或猥褻之行為,也是屬於犯罪。呼籲聽眾朋友千萬要小心,不要有這些行為,以免誤觸法令,畢竟支付對價觀覽兒少性交或猥褻行為,要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金。處罰相當重。
另外這一次刑法增修的部分,比較重要的有3項(112.01.07.立法院三讀通過,112.02.08.總統公布:
一、修正第10條規定,增訂第8項性影像之定義
依新修正刑法的規定,所謂性影像是指「性交行為」之影像、「性器」、「身體隱私部位」(如臀部、肛門)之影像,以身體或器物接觸性器、身體隱私部位,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行為(例如以親吻、撫摸等方式或以器物接觸性器、身體隱私處,不論自已或他人所為都是)性影像=
二、 增訂第28章之1「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章」
三、增訂未經他人同意攝錄性影像罪(319之1)(指偷拍)
未經他人同意,無故以照相、錄影、電磁紀錄或其他科技方法攝錄其性影像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未經他人同意攝錄性影像,也就是所謂的偷拍。
四、增訂以強暴、脅迫攝錄性影像罪(319之2)(強拍)
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以照相、錄影、電磁紀錄或其他科技方法攝錄其性影像,或使其本人攝錄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五、增訂未經他人同意散布性影像罪(319之3)(同意拍,不同意重製、散布、播送)
未經他人同意,無故重製、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其性影像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六、增訂製作或散布他人不實性影像罪(319之4)(小玉條款)
意圖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以電腦合成或其他科技方法製作關於他人不實之性影像,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
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2項
招募、引誘、容留、媒介、協助或以他法,使兒童或少年被拍攝、自行拍攝、製造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條第1項
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問:發現性影像遭外流,怎麼辦?
答:
1.保持鎮定:請記得保持鎮定,不要因為受到對方威脅、恐嚇而刪除任何證據資料,或答應對方任何條件。
2.保存證據:儲存外流網址、截圖頁面、保存關鍵對話。盡量保存到完整的發布者帳號及ID、發布時間及日期、被散布的影像內容、關鍵對話、網址及平台資訊等,資料保存越完整,才能讓後續協助更為順利。
3.並向「性影像處理中心」提出申訴。「性影像處理中心」通知網路業者限制瀏覽或下架內容,協助當事人依自身意願提出刑事告訴,透過司法強制力把性影像取回、下架並阻止持續散布。任何人若發現有兒少性影像,亦可直接向「性影像處理中心」提出檢舉。
4.尋求協助:遇到遭散布性私密影像的事件時,可能會感到焦慮、難過或憤怒,記得尋求信任的親朋好友及相關單位,訴說目前面臨的情況,讓大家給予你多一點的保護與協助。
5.向警察機關報案:由警察機關協助被害人向「性影像處理中心」提出申訴及下架。受(處)理員警會協助被害人保存證據,及透過檢察官向法官聲請扣押、搜索,避免性影像遭散布,性影像被害人也可以準用性侵害被害人保護服務措施,包含被害人身分隱私保密、社工陪同詢(訊)問等刑事司法程序保障、保護扶助服務等,成為支持被害者求助,以降低傷害的後盾。
問:性影像遭外流向警方報案時,警方會如何處理?
一、受(處)理員警會先確認是否為家庭暴力、性騷擾、性侵害、兒少性剝削、兒少保護等案件,如是,優先依各該特別法規範之通報、處理流程辦理。
二、各分駐(派出)所員警製作性影像案件被害人調查筆錄之人別資料,會以代號及真實姓名對照表來製作錄,不會揭露被害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居所 及其他足資識別被害人身分之資訊。目的是保護被害人。
三、被害人如果是兒童或少年,員警會通知社工陪同偵詢,如果被害人是成年人員警也會詢問是否需要社工陪同偵詢。
四、不論被害人是否成年會將「性影像遭侵害案件被害人安全提醒」,交給被害人,告知報案注意事項。
五、員警會主動詢問被害人是否須由指定性別員警製作筆錄。
六、會請報案民眾提供性影像遭張貼之網路空間網址、網站名稱、手機軟體群組名稱或散布者帳號名稱等資訊,員警會協助被害人性影像處理下架(提醒被害人會蒐集被害證據,切勿將記錄刪除或將對方封鎖。)
七、員警會詢問被害人是否有意願接受社工協助,如有意願會會填寫轉介同意書後,立即傳送各縣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八、查緝行為人及證據保全,如有查獲依法移送地檢署偵辦。
問:如何避免性影像外流?
答:
一、免性影像外流其實很簡單,就是「不」拍、「不」傳、「不」留,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做到防制性影像散布。
(一)不拍攝:不因對方誘惑或自我滿足而拍攝私密照片、影片。
(二)不轉傳:性影像不僅不要拍,也絕對不要傳給別人,因為只要一傳出去,那就有可能外流,那怕是傳給配偶、情人或閨蜜。
(三)不留存:私密照不要留存在他人或自己手機、電腦等任何通訊設備中。
(四)另外加上一個不下載:不散布、不外傳、不分享及立刻刪除。
所以如果你的交往對象(你的男女朋友,妳的配偶)提出希望拍攝親密裸露照片、影片,該怎麼辦呢?
為了保護自己和對方,建議應該明確予以拒絕,亦不要傳送予他人相關影像,因為不知道對方會拿去做甚麼事?可能會炫耀給朋友看、可能於分手後報復性的公開。現今電腦3C設備人手好幾台,且相片檔案等亦可能同步至雲端儲存,電腦設備亦可能被駭而遭公開。例如香港影星陳冠希,早些年就因為電腦送修,導致電腦中儲存的性愛片外流,對這些女星造成無法瀰補的嚴重傷害。
問:目前最常見的性影像犯罪類型?
性影像犯罪,常會合併家暴、性侵、性騷擾、跟騷等案件,有些則是只有單純的性影像犯罪。目前最常見的一種犯罪類型,就是嫌犯透過IG、Line、telegram及其他網路交友軟體、APP和被害人接觸,要求被害人互相加Line,之後引誘被害人進行視訊裸體聊天,過程中嫌犯趁機側錄被害人之性影像,進而要求被害人購買遊戲點數給嫌犯,被害人如果不從,嫌犯就威脅要傳給被害人的朋友,讓被害人屈服。目前這種被害案件很多,被害人多為年輕男生,在此呼籲聽朋友,如有人提議要跟你進行視訊裸聊,務必憾然拒絕,千萬不要因為一時好奇及大意,造成終身的傷害,因為性影像一但外流到網路世界,就沒完沒了,要完全下架清空,非常困難。